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你想問的都在這里!
- 正觀新聞
- 2023-06-06 14:51:39
1.問:哪些人可以參加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答:依據鄭政〔2015〕47號文件規定,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具有鄭州市戶籍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2.問:辦理參保手續時都需要提供哪些資料?該到哪里去辦理?
(資料圖片)
答:依據人社部發〔2019〕84號文件規定,參保人應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戶口簿,通過戶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員會或鄉(鎮)辦事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也可通過互聯網服務渠道進行申請登記。鄭州市民可登錄鄭好辦APP、河南人社、電子社保卡微信支付寶小程序等進行參保登記。
3.問:對登記后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信息變更有什么要求?
答:依據人社部發〔2019〕84號文件規定,城鄉居民辦理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登記后,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碼、性別、民族、居住地址、聯系電話、戶籍性質、戶籍所在地址等以上內容發生變更時,應及時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鄉(鎮)辦事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4.問:繳費標準是怎樣確定的?
答:依據豫人社〔2018〕8號文件規定,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2018年1月1日起,當年繳費標準設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5個檔次。政策規定繳費多少與享受待遇后領取的養老金多少掛鉤,多繳多得。
5.問:居民參保后,如果想變更下年度繳費標準,是否要申報?
答:不需要。如果下年度繳費時需要變更繳費標準,可以從上述15個繳費標準中選擇一個直接繳納當年費用。
6.問:居民可以在哪些金融機構繳費?
答:依據豫人社辦〔2021〕9號文件規定,參保居民可以到當地稅務大廳現場繳費,或者按稅務機關指定的其他繳費方式(支付寶、微信、銀行等)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
7.問: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年度是怎樣確定的?參保居民一次可以繳納多長時間的養老保險費?
答:依據豫人社農保〔2015〕8號文件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應當按年度繳費,繳費年度為每個自然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選定的繳費檔次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每年繳納一次。
8.問: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是否能轉移?
答:依據人社部發〔2019〕84號文件規定,參保人員已經按規定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繼續在原參保地領取待遇,待遇領取資格確認工作按照規定執行。
在本縣范圍內遷移戶籍的參保人員,不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直接辦理戶籍地址變更登記手續。
在繳費期間,參保人員跨省、市、縣轉移的, 轉入地社保機構應允許參保人員通過互聯網服務渠道,上傳本人居民身份證,填寫《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申請表》,向轉入地提出關系轉入申請,或參保人員攜帶居民身份證和變更后的戶口簿通過轉入地線下服務渠道,填寫《轉入申請表》現場辦理。
9.問:參保人員中斷繳費了該怎樣辦?
答:依據鄭政文〔2009〕316號文件規定,參保人員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補繳標準按其補繳時選擇的繳費標準予以補繳,所補繳的年限不再享受政府繳費補貼。
10.問: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死亡的,喪葬補助費的標準?
答:依據豫人社規〔2021〕6號文件規定,2022年1月1日之后死亡的,參保繳費人員和領取待遇人員,應自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申報,喪葬費補助金標準為12個月省定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并隨我省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同步調整。
統籌:劉德華 編輯:張瀟標簽: